1.劳动者有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劳动者一旦就业,即实现劳动就业的权利,便要承担起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这是因为劳动者实现了劳动就业权后,如果不能完成劳动任务,就意味着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就可以因劳动者没有履行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就无法彻底实现。劳动者只有积极地履行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后,才能实现劳动者取得报酬、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以及休息休假等权利。
2.劳动者负有提高劳动职业技能的义务。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就必须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职业技能。同时在生产科学技术不断向高层次发展的现代社会,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对增强劳动者自身的劳动竞争能力更显得十分重要。因而每个劳动者应当充分利用学习职业技能的各种机会,不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以增强自身在现代社会竞争中的实力。
3.劳动者有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义务。为确保劳动安全,顺利地完成劳动任务,劳动者对国家以及用人单位内部规定的关于劳动卫生规程,应当严格执行。我国针对不同企业生产劳动的安全卫生需要,分别制定了一些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矿山安全条例》、《矿山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等。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自觉遵守这些规程,确保劳动生产的安全。
4.劳动者有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在共同劳动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社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是劳动者应具备的起码条件和素质,它是保证生产劳动顺利进行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需要,尤其在现代化大生产中,更强调劳动者遵守劳动纪律。劳动者在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同时,还要遵守社会公德,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要向社会广大消费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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