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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婚姻家庭存在的前提忠实与尊重

日期:2012-05-21 来源:婚姻家庭律师网 作者:未知 阅读:28次 [字体: ] 背景色:        

什么样的爱情是道德的爱情?什么样的婚姻是道德的婚姻?婚姻法中必须有一个基本的立场。对此,新婚姻法在总则中增加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忠实”不同于从一而终”的伦理道德观念,而是双方在平等、信任基础上的爱恋专一。具体体现包括生理方面,更主要的是在精神、情感、心理、道德等方面。婚姻是基于人类对情感归属的需要。

“尊重”则赋予了夫妻双方平等的人格地位。夫妻双方虽然在体质、容貌、才能、收入、家庭背景等方面存在实际的差别,但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却是人格独立、意志自由的。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依存。

“忠实”和“尊重”是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前提,是提高婚姻家庭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

新婚姻法明确规定的“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等内容,都是爱情的忠实性、专注性、排他性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的平等性等伦理道德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如果违反了这些原则,不仅要受到道德良知和社会舆论的谴责,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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