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源 京司观澜
随着高考结束、大学陆续放假
不少同学们想利用这段时间
做暑期兼职、打暑假工
增加实践经历的同时
还能赚取零花钱
但由于涉世未深、警惕性不够
学生上当受骗的事件频频发生
遭遇烦“薪”事该如何解决
随观澜君来看今日法援故事
高中生打暑假工遇“坑”
某日,放暑假的高中生小杨路过一家茶饮店,看到店门张贴的招聘信息“招聘见习茶饮师月薪5000元,可兼职/长期,包住饭补”,小杨与茶饮店工作人员表达了想做兼职的意愿。
随后,茶饮店通知小杨到店面试,试工半天后,茶饮店经理告知小杨已通过面试,可以正式上班。此时的小杨沉浸在得到人生第一份工作的喜悦中,对于劳务报酬、兼职天数等关键问题并没有同茶饮店进行商谈。
小杨正式到岗后,需要每天从早上10点一直工作到晚上10点,中间只有1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有时候,她还需要搬运又多又重的食材原料。因为下班时间太晚,她经常错过回家的末班车,不得不求助于父母来接,面对这种压力,小杨觉得难以继续工作下去,于是向茶饮店经理提出辞职,并要求茶饮店支付相应报酬。
然而,茶饮店以小杨工作不足一个月并且尚未转正、未提前30日告知离职、未入职满45天需要扣15天工资等理由,拒绝向小杨支付用工期间的劳务报酬。
法援出手解决烦“薪”事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小杨和家人咨询了北京市大兴区劳动监察部门,于今年1月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茶饮店应支付小杨劳务费3903.2元。
因小杨尚未年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小杨父母向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援律师承办了小杨与某茶饮店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法援律师在详细查阅了相关证据材料后,多次与受援人小杨及其法定监护人就案件细节进行沟通,充分梳理了微信记录、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同时,法援律师作为小杨的诉讼代理人,与茶饮店沟通调查了解了小杨兼职工作的相关具体情况。
法院开庭后,法援律师针对茶饮店雇佣未成年人和受援人小杨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长等情况进行一一举证,相关证据得到了法官和对方的一致认可。最后,经过法院调解,茶饮店现场向受援人小杨一次性支付了劳务工资2314.8元,双方就此达成和解。
依法维权后,小杨为表感谢向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送上了锦旗,以表感谢。
观澜君说法
本案中,小杨作为一名高中生,没有社会经验,入职时没有认真核实劳务报酬标准,没有主动询问用人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更没有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最终引发了矛盾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为了更好地保护
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以下知识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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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主动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
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主要包括工作事实的证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支付等协商证据以及证明自己已经工作完成的证据。
要清晰维权渠道和方式,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及时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当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答时,可以拨打12348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直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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