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公司对外担保中相对人是否为善意的判断时点?
答:与善意取得制度不同,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越权对外提供担保中,相对人是否为善意的判断时间点应为订立担保合同时。如果在订立合同后,相对人才知道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系伪造、变造的,不应否定表见代表制度的适用,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
〔延伸阅读:程啸、高圣平、谢鸿飞著:《最高人民法院新担保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第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