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备案的印章,不具备鉴定条件——温州矿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裁判要旨】: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西部铜业公司不认可上述四份材料真实性,称该生产调度部印章于2016年11月份启用,而且与双方以往工程结算单流程形式不符,并申请对加盖的“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生产调度部”印章真伪进行鉴定,但该印章没有备案,不具备鉴定条件,本院依法不予准许。
【案例文号】:(2019)最高法民终10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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