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诉讼技巧 >> 诉讼技巧

在法院开庭时针对证据的五种常见意见

日期:2023-11-14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证据的"三性",即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质证也是紧紧围绕证据的"三性"展开的。

下面笔者将介绍实践中常见的五种意见,仅供参考。有不同意见,欢迎交流。

第一:对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及证明力无异议。一般原被告对相关证据的三性均无异议时,法院会采纳该组证据,并将该组证据证明的事项认定为事实。

第二,对证据的关联性有异议,认为证据与本案需要证明的事实无关;一般原被告对证据关联性有异议,说明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这组证据需要法官根据进行综合判断,来对该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判断。

三是对证据的合法性有异议。认为证据的形式,来源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认为证人提供的证言与当事人有严重关系等。如果原被告认为证据的合法性有异议,法官有可能会进行调查,来判断该组证据是否存在可能为非法取证的情况进行排除。

第四种:对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认为证据不是原件,原物或者与原件,原物不符合;证据不是原件的,一般有举证责任一方需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第五种:对证据的证明力有异议的,认为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具有证明力,不能证明对方的证明目的或者证明力较弱。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