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诉讼技巧 >> 诉讼技巧

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和同一法律关系分别向两地法院提起诉讼的,两地法院应协商或报请指定管辖,合并审理两案

日期:2023-09-20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和同一法律关系分别向两地法院提起诉讼的,两地法院应协商或报请指定管辖,合并审理两案。

案例要旨

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和同一法律关系分别向两地法院提起诉讼的,两地法院应依法通过协商或报请指定管辖等法定程序,使得两案可以合并审理,以避免产生冲突判决,减少当事人诉累。其中一个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判决,另一起诉不属于重复诉讼且受案法院具有管辖权的,由受案法院进行审理。

案例文号:(2016)最高法民再172号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