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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技巧 >> 诉讼技巧

民商诉讼流程基本问题答疑

日期:2023-07-20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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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阶段

1、诉前调解

原告提起诉讼时,法院一般会先调解。诉前调解一般也可以拒绝。当然,如果达成调解后,经司法确认后,与法院的裁判文书具备相同效力。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当事人而言,通过这种方式结案不仅可以加快纠纷解决的进程,还大大降低了诉讼成本。

2、起诉材料怎么准备?

当事人提起诉讼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

撰写起诉状:首先要明确诉讼请求,其次事实和理由部分,需要写清案件的基本事实,涉及的法律关系等。

准备证据材料:首先,提供一份证据清单,列清证据及其相应的证明目的,并在后面附上证据材料。其次,涉及多项数据计算的可以提供一份计算清单,比如民间借贷纠纷中有多笔借款的,可以利用表格将每笔借款的时间、金额、利息列明并计算总额,这样有助于法官理清案情,律师的作用在于协助法院断案,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3、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谁)

(2)有明确的被告;(告谁)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告什么)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到哪里告)

4、起诉费交多少?由谁交?

财产类案件的诉讼费一般是基于诉讼标的金额计算确定的,可以在微信小程序搜索“诉讼费计算器”计算。立案后由原告先预交(一般会先减半收取),后期再由法官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决定诉讼费由谁承担、承担多少。若原告拒绝预交诉讼费的,案件自动会按撤诉处理。

二、审判阶段

1、督促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督促程序:对于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案件,可转入督促程序。督促程序也可以理解为支付令程序,在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且符合相应条件时,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程序分为申请、审理、提出异议和执行四个阶段。

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

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的案件,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2、送达相关诉讼材料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将相关的诉讼材料送达给被告。人民法院确定庭审时间后会给双方送达传票,一般会与起诉材料副本一同送达,有以下3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

3、开庭审理

送达完成后,法官会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地点开庭,双方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若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则自动按撤诉处理;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判。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组织调解。若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特殊案件也可以不制作调解书(比如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等)。

法庭审理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顺序进行,诉讼双方在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主导流程下依次进行举证质证,发表诉求,陈述意见,最终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作出判决或裁定。

三、其他问题

1、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了就可以拿到钱了吗?

答:裁决生效后,若一方不理睬或拖延履行,那另一方便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在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两年内】及时申请,所需材料一般为“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判决书、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当事人身份信息”等。

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等,若对方名下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只能通过采取强制措施,比如罚款、拘留、将对方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等,督促对方履行义务。

申请了执行程序,不一定能拿回款项,原因在于被执行人可能没钱或者隐匿财产,或者被执行人不在乎“老赖”的身份。

2、 有没有必要请律师?

如果案件标的过小或者案情特别简单的,不请律师也是可以的。因为律师费往往比较贵,对于上述案件再请律师往往维权成本较大。

但是,对于案件标的较大或者案情复杂的,建议请律师会节省时间、精力、金钱。同时,如果由当事人自己去办理,甚至可能加大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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