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上诉中的常见问题
司法实践中,部分当事人不了解民事案件上诉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处理流程,影响上诉权利的行使效果。为此,上海一中院立案庭梳理了民事案件上诉中常见问题,以普及上诉相关知识,便利当事人高效上诉。
上诉期限记心中
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自判决或裁定送达之日起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上诉状请交对门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上诉费用需预交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七日内预交。上诉人逾期不缴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原审法院要审核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对上诉人是否具备上诉主体资格、上诉状是否满足形式要件、上诉是否超过上诉期限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诉,原审人民法院应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被上诉人,并告知其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被上诉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审法院登记立案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核材料齐全后,完成二审立案。
快捷程度有区别吗?
有。即使您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然需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将材料移交至原审人民法院,由原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展开审核、预收费等相关工作。为了减少材料流转时间、提高第二审立案效率,建议您直接将上诉状递交至原审人民法院。
重视程度有区别吗?
没有。《民事诉讼法》对第二审程序有明确规定,无论您将上诉状递交至原审人民法院还是第二审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都将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竭诚为您办理。
一审案件宣判后,您可以在上诉期限内,通过“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线上提交上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
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进入“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材料递交”功能进入;
2.进入“材料递交”页面后,选择需要上诉的一审案件;
3.核对案件信息无误后,填写“联系电话”“材料分类”“材料说明”并将电子版材料上传附件;
4.上传成功后,请耐心等待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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