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管辖专栏简介

管辖

  • 合同未约定管辖或仲裁条款,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日期:2023-12-30 点击:7次

    合同未约定管辖或仲裁条款,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本案中,小赵与春蚕培训学校在《小提琴授课协议》中并未约定管辖或仲裁条款,应适用一般规则确定管辖法院,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春蚕培训学校的住所地位于海淀区。就“合同履行地”而言,《小提琴授课协议》中并未载明合同履行地,小赵的诉讼请求为“退还培训费”,该诉讼请求指向了春蚕培训学校提供培训服务的合同义务,争议标的为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的“其他标的”。

  • 先离婚后分割房屋,哪个法院来管辖?
    日期:2023-12-15 点击:11次

    先离婚后分割房屋,哪个法院来管辖?虽然离婚案件涉及不动产财产分割,但由于本案是以离婚为前提而包含不动产分割的,应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法院判决离婚或者协议离婚,而仅仅以涉案房地产分割为诉讼内容的,则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原则。

  • 原告诉求退还已付款项,是否按“给付货币”确定管辖?
    日期:2023-12-14 点击:11次

    原告诉求退还已付款项,是否按“给付货币”确定管辖?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应当按照争议标的种类确定合同履行地。“争议标的”是指当事人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内容。原告的诉讼请求为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所指向的合同义务内容实际是被告应负有的合同义务。此时,“争议标的”不属于“给付货币”,而属于“其他标的”,故应当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技术合同”的认定及“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案件管辖标准确定
    日期:2023-12-06 点击:18次

    “技术合同”的认定及“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案件管辖标准确定本案系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当事人在本案中诉请履行的义务是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故可以以此确定合同履行地为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

  • 当事人同时约定有效地域管辖和“超标”级别管辖的,可结合级别管辖标准确定具体管辖法院
    日期:2023-12-06 点击:7次

    当事人同时约定有效地域管辖和“超标”级别管辖的,可结合级别管辖标准确定具体管辖法院

  • 法院在一审开庭前都可以依职权对案件管辖问题进行审查
    日期:2023-11-16 点击:63次

    法院在一审开庭前都可以依职权对案件管辖问题进行审查在管辖权异议程序中,对于被告是否适格,应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其是否属于应予审查的情形。当部分被告是否适格并不影响受诉人民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时,有关其是否适格的问题,可以等到实体审理阶段进行审查。当部分被告成为确定管辖的连结点,其是否适格直接影响到受诉人民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时,则应在管辖权异议阶段对被告是否适格问题进行审查。

  • 移送管辖适用范围是什么?
    日期:2023-10-13 点击:18次

    移送管辖适用范围是什么?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悬赏广告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接收货币奖励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日期:2023-09-26 点击:29次

    悬赏广告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接收货币奖励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本案需按照接收货币奖励一方即蒋某敏的所在地确定合同履行地。因蒋某敏未能举证证明其所在地为海南省三亚市,故原裁定关于海南省三亚市不是本案合同履行地、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认定符合法律规定。

  • 合同当事人既约定履约地,又同时约定交货地的,交货地属于合同实际履行时当事人约定的交货地,履约地属于程
    日期:2023-09-26 点击:16次

    合同当事人既约定履约地,又同时约定交货地的,交货地属于合同实际履行时当事人约定的交货地,履约地属于程序法意义上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当事人约定的履约地人民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 约定的地点与实际履行地发生冲突的处理
    日期:2023-09-23 点击:51次

    约定的地点与实际履行地发生冲突的处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一具体义务的履行地,不仅有实体法上的意义,还可能有诉讼法上的意义。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实际签订地、履行地与约定的签订地、履行地不一致时,应当以约定地为准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当事人在约定合同履行地时,双方对管辖有预期,不因与实际履行地不符而改变。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