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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探讨

安全保障义务的保护对象是什么?具体内容是什么?

日期:2012-04-23 来源:侵权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未知 阅读:112次 [字体: ] 背景色:        

侵权损害赔偿律师说法:安全保障义务的保护对象可以是入住宾馆、进入商场的顾客,可以是进入娱乐场所参与活动的人,可以是进入车站等候列车的旅客等。侵权责任法对安全保障义务的保护对象规定为“他人”,没有明确具体的范围,实践中哪些人属于保护对象还应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是要求义务人必须采取一定的行为来维护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免受侵害。这种义务的具体内容既可能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也可能基于合同义务,也可能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主体对不同的保护对象所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内容也会有所不同。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也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法官应当首先确定义务人应当负有的具体安全保障义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在此基础上判断其是否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法官在确定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时可以参考义务人所在行业的普遍情况、所在地区的具体条件、所组织活动的规模等各种因素,从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力度、义务人的保安能力以及发生侵权行为前后所采取的防范、制止侵权行为的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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