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团队 旗下网站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实务探讨

意外事件是否可以作为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抗辩事由

日期:2012-04-21 来源:侵权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侵权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292次 [字体: ] 背景色:        

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意外事件对行为人来说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来原因,造成了他人的损害。不可抗力除具有不可预见的特征之外,还具有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特征,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的共同点是:都是来自行为人自身以外的原因造成了他人损害,即行为人主张意外事件实际是要排除自己的过错。

侵权责任法并未规定意外事件可以作为行为人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抗辩事由,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我国刑法虽然明确规定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但不承担刑事责任与不承担民事责任是本质不同的问题。如果规定意外事件作为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行为人往往都会找出各种理由证明其行为是其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了他人损害,即意外事件如果作为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可能会被行为人滥用,从而使受害人的损害无法获得填平。

二是在以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的情形之下,如果行为人真的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过错,按照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法院也不会判其承担责任。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