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在刑法领域中的罪过大小会影响定罪和量刑。但是在侵权法中,过错并不具有这种决定作用。但在某种特殊情况下,过错程度比如故意还是过失、重大过失还是一般过失也会影响侵权责任的承担。比如,在侵害姓名权的场合,只有故意侵害他人姓名权,才能构成侵权责任。再如,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生在紧急情况下抢救病人,对一般过失所致损害不负责任,只对重大过失致人损害负赔偿责任。但是,这种考虑过错程度的特殊情况下必须要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前提,法律没有规定的,法官不能自行将其作为影响侵权责任构成的重要考量因素。
一般情况下,损害赔偿的范围是由受害人被侵权后的损失大小决定的,不受过错程度影响。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过错程度会影响到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一是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时,过错的轻重对损害赔偿责任的大小会有影响。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是在共同侵权的情况下,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但是确定共同侵权人内部各自的损害赔偿责任分担时,过错的程度会影响到赔偿责任的比例。
三是有过错的侵权人需要与无过错的侵权人一起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有过错的行为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比例一般要大于无过错责任的行为人承担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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