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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探讨

侵权损害赔偿过错推定原则之什么是过错?过错有哪些分类?

日期:2012-04-12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59次 [字体: ] 背景色:        

损害赔偿律师说法:在过错责任原则中,过错是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核心要件,也是人民法院审理一般侵权行为案件的主要考虑因素。

所谓过错就是行为人行为时的一种应受谴责的心理状态。正是由于这种应受谴责的心理状态,法律对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作否定性评价,并将责任归咎于行为人。

根据不同的程度,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一损害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后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使自己未履行应有注意义务的一种心理状态,其是侵权责任法中最常见的过错形态。故意与过失的主要区别是,故意表现为行为人对损害后果的追求、放任心态,而过失表现为行为人不希望、不追求、不放任损害后果的心态。

根据不同的主体可以将过错分为侵权人过错、受害人过错和混合过错。

根据不同的数量可以将过错分为个人过错和共同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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