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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探讨

什么是侵害人身权?哪些行为属于侵害人身权?

日期:2012-04-10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88次 [字体: ] 背景色:        

损害赔偿律师说法: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是以人身权为侵害对象,直接造成人身伤害或非财产权损害的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侵害健康权的侵权行为、侵害人格及其利益的侵权行为。这里需要注意几点:

一是侵害人身权侵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人格及其利益。知识产权本来也同时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但因为侵权责任法将其列为单独一类权利,故可以认为不属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害人身权的范畴。

二是侵害人身权要造成人身伤害或非财产权损害。这里损害人身权益不一定是侵权行为在最初要以人身利益为侵害对象,即使侵权行为本意是要侵害其他权益,但结果是人身权益受到损害,也可以认定是侵害人身权。当然,侵害人身权有时也会造成财产损失,比如,甲殴打乙致其轻伤,属于侵害人身权的行为,但是乙身体受到伤害治病花去医疗费、遭受误工损失属于财产损失,但这种财产损失不能认为是侵权行为人实施侵害财产权造成的,其只是侵害人身权造成的财产损失。

三是人身权的损害后果难以完全用金钱来计算。侵害人身权往往会带来财产损失,但是财产损失并不能完全表征人身权受侵害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比如,甲在网络上发布乙是艾滋病患者并且与多人发生性关系的虚假信息,并将乙手机中的联系人姓名作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人员名单一并发布,严重侵害了乙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名誉权。这种侵害人身权的行为造成他人精神上损害的程度要远远大于造成他人物质损失的程度。所以,侵害人身权应当承担的责任方式应该有很多种,绝不限于赔偿损失一项。

四是侵害人身权的对象必须是法律明确予以保护的权益。侵权责任法及其他法律中明确规定的合法人身权益应当受到保护,这些权益受到侵害构成侵害人身权行为。如果侵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权益,则不构成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的行为都属于侵害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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