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民事权益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侵权责任法在第二条中,采用了不完全列举式的方法,规定了民事权益的外延。
首先,采用列举式规定了三类绝对权利。
1.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监护权、婚姻自主权。侵权责任法明确了隐私权与监护权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利,这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项突破。
2.财产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物权是绝对权利,侵害物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兼具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
其次,采用“等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提法,一方面,使本条列举的权利之外的民事权益,比如,人格利益(如法律规定侵害死者名誉应赔偿其近亲属遭受的损害)、商业秘密等财产利益亦受侵权责任法保护;另一方面,使侵权责任法对权利和利益的保护保持了强大的开放性,能够适应未来各种民事权利和利益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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