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久?
由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的争议一般都比较复杂、涉及的标的额也较大、主张权利也更为困难,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594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4年。
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不适用本条规定,依照其他有关的规定;法律无其他特别规定的,适用《民法典》第188条第1款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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