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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自然人享有的民事权利

日期:2021-01-20 来源:- 作者:- 阅读:69次 [字体: ] 背景色:        

自然人享有哪些人格权?

《民法典》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健康权与身体权有何区别?

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持其自身器官正常功能安全的权利,包括生理、心理健康;而身体权是指公民对肢体、器官及其他组织完整性享有的权利。健康权侧重于保持自己身体功能健全,而身体权侧重于保持自己身体的完整性。一般来说,强制文身、强制抽血、偷剪发辫、致人肢体残疾,均属于侵害身体权;而致人耳朵失聪、精神不正常等损害身体功能的行为,均属于侵害健康权。

婚姻自主权包括聊些内容?

男女都拥有婚姻自主权,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结婚自主权是公民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权利。离婚自主权是指夫妻双方有权依法自主解除夫妻关系而不受对方或其他任何人的非法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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