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法典》规定:借女儿婚姻,向亲家索要“天价彩礼”是违法行为吗
近日,齐齐哈尔市某村的村民小张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原来小张与同村的女孩小王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自幼感情就很好,现在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小王的父亲老王此时却打起了“歪主意”,向准亲家老张索要60万元的彩礼,还到处说闺女养了这么大,值这个价钱,而以务农为生的张家自然拿不出这么多的钱。作为当事人的小王、小张万般无奈,向村干部小战寻求法律上的帮助。小战跟老王说,我国《民法典》第1042条第1款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你现在借着女儿结婚的机会,向亲家索要“天价彩礼”已经违反了《民法典》有关规定,是一种赤裸裸的违法行为。老王听后,对自己的行为自责不已,最后象征性地要了点彩礼,促成了小王、小张的美好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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