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继承纠纷案件应适用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涉外继承纠纷法律的适用对于涉外遗产继承意义重大,因为适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可能会对继承财产的方式和数额有很大影响。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分为两步:首先要根据国际私法中冲突规范的指引确定准据法。冲突规范是一种程序法,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确定适用哪国或地区的法律,再根据该国或地区的准据法,即有关继承方面的实体法确定继承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民法通则》第149条、《继承法》第36条关于适用法律的规定,即是冲突规范。根据该相关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在我国境内,根据该规定的指引,则适用我国法律,因而《继承法》成为调整涉外继承纠纷的准据法。
就我国来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都是中国的一部分。由于我国实行“一国两制"的政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各自有其自己的法律和司法系统,因此,在处理涉及上述地区的继承纠纷时,除适用我国关于专门针对上述地区继承的法律法规外,一般也可适用涉外继承纠纷的原则。如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规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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