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继承纠纷案件,还能否再行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又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
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法律不允许当事人重复起诉。但由于撤诉视为自始没有起诉,因此作为一种例外,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