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李某(女)一直生活在农村,出嫁后户口没有迁出,并且按照联产零包的形式承包了村里的责任田。2005年5月,村里分配征地款时规定,凡是外嫁女及其子女无权分配补偿款。作为该村的村民,外嫁女李某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吗?
【法律解析】
李某虽然出嫁,但她仍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因为她的户口仍在该村没有迁出,而且一直在该村生活和劳动,履行了村民的职责和义务,作为该村的村民,应当享有和其他人一样的权利。村委会的规定剥夺了李某的分配收益权,是一种侵权行为,村委会应当将征地补偿款发给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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