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团队 旗下网站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律师说法

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就没有承包经营权吗

日期:2012-03-13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84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情简介】
某村村民老崔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老崔想在承包的土地上搭建一个温室大棚,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迟迟没有办理下来,老崔心里很是着急:是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没有发放,自己就尚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解析】
本案中,承包方老崔作为村民,享有承包土地的权利。发包方是村民委员会,而且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老崔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该承包合同应当成立而且生效。根据《物权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老崔在合同生效的时候就已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以是否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标准。老崔可以放心地在自家地上耕种了。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