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
案情介绍
2010年5月,马某购买了一辆汽车,同时从A保险公司购买了车损险 2010年8月,马某又从B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人身保险,指定受益人为马某妻子刘某。2011年3月,马某在上班途中与一辆大卡车相撞,当场死亡刘某处理完马某丧事后,分别来到A保险公司和B保险公司要求賠偿。A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核对保单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如约给付了9万元财产保险金; B保险公司的理賠人员核对保单后,确认保单上的受益人为刘某,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如约给付了15万元人身保险金。马某父母得知后,认为三人都拥有继承权,要求刘某交出24万元保险金,三人应当均分。刘某不同意,三人为此发生争吵。后马某父母将刘某诉诸法院,要求三人平分24万元保险金。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在于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将保险分为两类,即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是指以人(被保险人)的寿命或者身体作为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因此,在讨论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的范围时,我们应当分情况加以讨论。
人身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的范围?1988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中明确指出:“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人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由此可知,人身保险的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取决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是否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假如保险合同中已经指定了受益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该保险金归受益人所有,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反之,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认,或指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的,则该人身保险金属于遗产,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根据继承的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财产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的范围?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在财产保险中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金赔偿给被保险人。假如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应当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继承。
在本案中,马某购买了两份保险,一份是财产保险(车损险),一份是人身保险。对于马某购买财产保险获得的9万元财产保险金,因被保险人马某死亡,应当作为马某的遗产,由马某的父母和刘某三人均分;对于马某购买人身保险获得的15万元人身保险金,因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刘某,故不属于遗产,应由受益人刘某取得。
综上,15万元人身保险金不属于遗产,属于受益人刘某所有;9万元财产保险金属于遗产,应由刘某和马某父母三人均分。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法民〔1987〕1号请示报告收悉。据报告称:栾城县南焦村个体三轮摩托车司机孙文兴于四86年5月26日运送货主张新国及其货物(锡锭)时,在京广铁路窦妪道口与火车相撞,致孙文兴、张新国双亡,三轮摩托车毁损。这次事故应由孙文兴负责。孙文兴生前在本县保险公司除投保了车损险(保险金为3500元)外,还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为5000元),并指定了受益人。现托运人张新国之妻梁聚芬向栾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运人孙文兴之妻郭香荣给予赔偿。
经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你院请示关于人身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赔偿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而,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孙文兴投保的车损险是财产保险,属于他的遗产,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在处理本案时,应本着上述原则,适当注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合情合理解决。
此复
198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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