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拾得人将捡得的遗失物损毁,需要承担责任吗
【案情简介】
一天晚上,韩某拾到一部手机,通过手机上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失主齐某,约定第二天交还手机。谁知当晚韩某不小心将手机损坏。第二天韩某交还手机时说明了情况,齐某要求韩某赔偿损失。韩某认为,如果自己不主动交还手机,齐某连坏的手机都得不到,如今齐某要自己赔偿,实在不近情理。那么,韩某需要赔偿吗?
【法律解析】
韩某需要赔偿齐某的损失。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拾得人对拾到的遗失物负有保管的法律义务,此义务延续到遗失物被送还原所有者或送交有关部门前。如因拾得人的过失导致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应负赔偿责任。
2.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怎么办
蔡某在小区花园内拾得一部手机,系小张丢失。后来小张得知被蔡某拾得,于是去找蔡某要,但蔡某不肯归还,还理直气壮地说:谁拾到是谁的。请问,失主小张应该怎么办?
【法律解析】
小张可以去法院起诉蔡某,要求其返还自己的手机。拾得人不能因拾得行为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还应当承担保管遗失物、寻找权利人的义务。在一定期间内,权利人认领遗失物的,拾得人负有返还遗失物的义务。拾得人将遗失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的,按照侵权行为处理,赔偿因不返还造成的损失。本案中,蔡某不肯归还小张丢失的遗失物,是对小张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法院会判决蔡某归还其物,并赔偿小张因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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