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人身损害赔偿 >> 诉讼赔偿专栏

男子骑摩托误入工地丧命 施工方被判承担70%的责任

日期:2015-11-04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记者裴晓兰 阅读:166次 [字体: ] 背景色:        

王某驾驶摩托车误入还未开通使用的道路施工工地内因撞击死亡。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判决王某自担30%的责任,施工方承担70%的责任,赔偿王某家属45万余元。

2013年1月9日,王某驾驶摩托车到通州看望父母,途中经过一个道路施工工地,当时工地入口设有围墙并有土堆,围墙右侧留有约一米宽的通道。但王某没有走那条通道,而是误入工地内撞到路中间限行钢板死亡。王某的家属随后向施工方索赔130余万元。

法院认为,事发地与公共道路相连,其间虽设置墙体围堵,但并非完全封闭式施工,事实上亦有不特定的人流量,施工方设置的警示标志与道路中央架设的钢板架相距甚远,并未采取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应对王某的死亡承担相应责任。王某作为受害人,驾驶摩托车擅闯处于养护期间的路段,根据当时的状况,其应当预见到危险的存在,自身亦存在过错。

法院酌定施工方承担70%的民事责任,王某承担30%的民事责任,由施工方赔偿王某家属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45万余元。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