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在出租屋内煤气中毒死亡,房东同意赔偿20万但只支付了15万,被家属起诉索要剩余赔偿款。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陈女士家属诉称,陈女士来京务工期间租住在顺义区南彩镇赵某的民房内。2013年年初,陈女士在出租屋内煤气中毒身亡,经公安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赵某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当时,赵某因钱不够,只给付了15万元,并打了5万元的欠条,约定了还款期限。现还款日期已到,赵某说没有钱。陈女士的家属因此起诉要求赵某立即给付剩余赔偿款5万元,以及迟延支付的利息。
赵某辩称,陈女士确实是在他家出租屋内因煤气中毒身亡,他也同意给付剩余赔偿款,但现在没有钱也没有能力给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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