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律师说法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 我买的房子究竟属于谁?
    日期:2015-11-17 点击:96次

    李先生购买的两套房产鸿润公司则抵押给另外一家银行,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用于融资。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鸿润公司以其拥有的铸城大厦地下一层及地上二层的房产作为该融资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后因鸿润公司未能依约如期偿还约定本金并足额支付贷款利息,银行要求鸿润公司以双方约定的抵押财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六旬老太要儿子腾房二度打官司 卖房原因成迷
    日期:2015-11-17 点击:79次

    六旬老太要儿子腾房二度打官司 卖房原因成迷 由于母子争执,其母执意要求儿孙一家搬离共有的住房,这让许多亲属都难以理解。在庭审中,邹老太的两位姐妹也作证,劝说邹老太不要赶走外甥一家三口。然而,邹老太却有自己坚定的理由,之所以要卖房,是因她自己身体不好,已经到医院做了几次手术了,需要大笔医疗费。她自己现在经济非常困难,需要卖房治病。

  • 农村房屋析产纠纷的若干实体问题
    日期:2015-11-14 点击:259次

    农村房屋析产纠纷的若干实体问题房地产律师认为,农村宅基地的划拨或收回是根据农民的生死和户籍变动而定。婚嫁后的宅基地应视婚嫁人户口迁移情况而定。出现上述情形,配偶的兄妹婚嫁后如果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化,宅基地也相应变化,同时新入户的儿媳或女婿的宅基地也随其户口变化而定。根据户口管理的规定,兄妹婚嫁后,其宅基地应被收回,新入户儿媳、女婿应予划拨,如果二者进出的人口总量不变,由儿媳女婿填补兄妹份额有利于土地管理和生产、生活。

  • 农村房屋析产纠纷的若干程序问题
    日期:2015-11-14 点击:224次

    农村房屋析产纠纷的若干程序问题由于家庭成员每人在房屋总面积中的权利份额与房屋单间结构面积并不尽一致,而房屋的价值又在于作为独立空间存在于整体房屋建筑中,因此既要保持房屋的完整性,又要保障每个人的权利,在析产纠纷中,绝大部份案件涉及到对房屋的货币补偿,从而需要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但问题常在于:一是评估对象的确定。在拆迁安置后的房产分割或房屋改建、重建前的遗产继承案件中,需要当事人货币补偿的房屋往往是拆迁前、改重建前的房屋。

  • 农村宅基地性质及与农村房屋的关系
    日期:2015-11-14 点击:137次

    农村宅基地性质及与农村房屋的关系宅基地使用证上的内容不作相应变更,而无法反映人员、建筑物的变动情况等等,房地不可分原则在房地权利分离的前提下产生了许多矛盾,酿成了许多房地纠纷。由于对农村宅基地以及农房规范管理的法律制度的匮乏,使得审理此类析产纠纷因法律空白而出现不少难点。

  • 厦门一男子房子卖了17年 房价暴涨后起诉讨房
    日期:2015-11-10 点击:110次

    厦门一男子房子卖了17年 房价暴涨后起诉讨房 法官释法说,根据法律规定,朱女士是外地户籍,无权取得老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因此朱女士与老田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合同无效,买方就要返还房屋。而卖方毁约违反诚信,房屋买受人可以提起反诉,要求卖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 一句“退错房”误了12年 要亏数十万
    日期:2015-11-04 点击:86次

    一句“退错房”误了12年 要亏数十万尽管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但曾先生表示,将房价上涨及通货膨胀纳入考量的主张是不合理的,“退房的同时还补偿他的损失,不仅不符合规定,在政策上也行不通”,而阮悦明夫妇的诉求同样缺乏依据。

  • 情侣吵架放火烧死群租房室友 房主中介物业均被诉
    日期:2015-10-27 点击:231次

    情侣吵架放火烧死群租房室友 房主中介物业均被诉家属们认为,4被告均违反了相关规定,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出租给小岳、小伊,且疏于管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诉请海淀法院判令4被告分别赔偿两名死者的家属100万元。

  • 房屋失火殃及楼下车 法院判租户赔损失
    日期:2015-10-26 点击:128次

    房屋失火殃及楼下车 法院判租户赔损失 案件审理期间,纪女士、沈女士均未到庭应诉,但纪女士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答辩,她认为,根据消防队的火灾事故认定,火灾为沈女士用火不慎引发,沈女士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约定放弃诉权的合同条款效力
    日期:2015-07-17 点击:600次

    约定放弃诉权的合同条款效力诉权,是指民事主体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益的权利。当事人的诉权可以分为“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又称起诉权,即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启动诉讼程序的权利;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又称为胜诉权,即民事主体提请人民法院用审判的方法强制实现由民事法律关系中产生的请求权。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