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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质押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院当庭宣判侵害英烈姓名的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以“雷锋”文字进行营利活动。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被告使用雷锋同志姓名开展网络商业宣传、推介商业广告吸收会员、为付费会员寻找商机,并收取年费、服务费等进行营利真正的雷锋精神是一种无偿奉献的精神体验,是一种默默付出的高尚人格,体现了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21.9.1日起施行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等6种情形免征契税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民法典实施后城镇户口的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的,应满足这些条件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什么情况下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前,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为了同时尊重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利益,《民法典》规定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以产生撤回要约的效力。
首例智能手机劫屏不正当竞争案宣判《民法典》实施后,随着信息化与经济社会持续深入融合,智能手机已经成为大众生活必备,各类手机软件APP也给手机用户带来了更好的使用体验,手机厂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定制开发有竞争力的手机终端硬件、操作系统及功能,并提供和运营基于手机的互联网增值服务平台,该“硬件+系统(功能)+平台”的产品模式已成为智能手机行业通用的商业模式。
承诺拆迁款的六分之一给姐姐,是赠与还是放弃继承份额的替代补偿案例解析关于本案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本案法律事实发生于民法典实施之前,本案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负有哪些义务?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在《民法典》制定前,尚无关于“好意同乘”的明确法律规范。根据相关审理指导意见的精神,“好意同乘”造成乘客损害,驾驶人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乘客有过错的,应当减轻驾驶人的责任。《民法典》明确了“好意同乘”的法律规则,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所作出的决策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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