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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申请执行栏目内容包含: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另一方但没过户,能否对抗法院强制执行
    日期:2023-07-14 点击:615次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另一方但没过户,能否对抗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夫妻一方所有,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离婚后,该房屋因另一方负个人债务而被强制执行时,离婚协议关于房屋产权的约定能否排除执行,不仅依据权利外观而直接否定,应当结合债权的成立时间和性质、申请执行人利益的考量、案外人过错的判定、价值的冲突与权衡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 申请执行人仅与部分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之间如何承担责任?
    日期:2023-07-10 点击:1269次

    申请执行人仅与部分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之间如何承担责任?实践中,一个执行案件可能会有多名被执行人,但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仅与其中一名或部分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以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进行变更。此时多个被执行人之间将如何在执行案件中承担责任?本文将结合最高院的案例对不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 申请强制执行,需提前知晓的六大问题
    日期:2023-07-09 点击:30次

    申请强制执行,需提前知晓的六大问题当事人需提供申请执行书、执行依据、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等。如果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还要提供委托代理手续等材料。如果是根据仲裁裁决、调解书申请执行的,需提供仲裁机构开具的送达或生效证明等材料。如果是根据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的,需提交执行证书。

  • 住房公积金该如何执行?
    日期:2023-07-06 点击:86次

    住房公积金该如何执行?人民法院因执行案件需要,可以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协助查询、冻结(解冻、续冻)、扣划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其余额,办理此项业务时,应由两名工作人员办理,并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办理查询业务的,应提供协助执行通知书或介绍信;办理冻结(解冻、续冻)、扣划业务的,应提供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 关于违反执行和解协议是否调整违约金的认定
    日期:2023-07-06 点击:55次

    关于违反执行和解协议是否调整违约金的认定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主要体现对被执行人过错的惩罚,性质为惩罚性违约金,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的违约金调整规则,当事人以违约金过高申请法院酌减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追加未届出资期限股东为被执行人的问题探析
    日期:2023-07-06 点击:65次

    追加未届出资期限股东为被执行人的问题探析债权人对公司股东认缴出资制出现的经营风险应当预见,要求认缴制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只有在公司清算、破产时方有法律依据。执行过程中,债权人因公司未付款项而要求股东在认缴期限尚未届满情况下加速出资到期,并追加其为被执行人的异议申请没有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

  •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执行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依职权裁定驳回执行申请的,申请执行人应如何救济
    日期:2023-07-03 点击:85次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执行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依职权裁定驳回执行申请的,申请执行人应如何救济

  • 当事人能否针对轮候查封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日期:2023-07-03 点击:80次

    当事人能否针对轮候查封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目的在于通过诉讼排除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案外人的一种实体上的救济途径,故案外人应向有权处置该标的物的首先查封法院提出,并由其对案外人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实体权利进行审理。此外,轮候查封法院在未得到首先查封法院的同意移交执行标的物处置权时,其对执行标的物不具有处置权,故若其对案外人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实体权利进行判断,既可能作出与首先查封法院不同的判断,也缺乏实际意义,徒增当事人诉累。

  • 执行裁判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
    日期:2023-06-20 点击:54次

    执行裁判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执行程序终结”是指执行程序全部终结,包含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放弃剩余债权申请终结执行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意味执行程序全部终结,故案件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此时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执行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另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件的执行程序已终结并不知情,在知道执行行为实施后已及时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不应认定其提出的异议超出了法定期限。

  • 执行实施机构裁定中止执行的,应当依法制作裁定书
    日期:2023-06-19 点击:50次

    执行实施机构裁定中止执行的,应当依法制作裁定书中止执行应当依法制作裁定书,载明中止执行的事由和依据,并送达当事人。☆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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