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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专栏简介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网经济补偿栏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辞退员工经济赔偿金法律规定,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经济补偿金计算及支付指南,经济补偿金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区别与运用,一次性安置费与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之区别与适用,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概述
    日期:2012-01-28 点击:640次

    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概述,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学术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此从对经济补偿金的不同称谓中便可以反映出来。在《劳动法》颁布实施以前经济补偿金又被称作“一次性安置费”或“生活补助费(补偿金)”。《劳动法》将其命名为“经济补偿”,此后我国法律法规一直沿用此名,学界则多称其为“经济补偿金”,也有学者称其为“ 辞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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