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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男方婚前房产婚后赠与女方单独所有,还能撤销吗案例解析
    日期:2022-09-11 点击:223次

    男方婚前房产婚后赠与女方单独所有,还能撤销吗案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因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王某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 婚前单方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日期:2022-09-11 点击:153次

    婚前单方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所有”,并不简单地意味着一人一半,而是两个人不分份额地共同所有。

  •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法律适用及举证责任分配
    日期:2022-08-23 点击:154次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法律适用及举证责任分配在最高法院《2018夫妻债务新司解》颁布实施后,有观点认为应由债权人举证证明借款用途,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必须正视的现象(问题)是,由于借款用途的直接证据往往都在债务人控制之下,让债权人证明借款用途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实质上有可能造成绝大多数债务都将被认定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 离婚协议中将自己名下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能否撤销
    日期:2022-08-16 点击:62次

    离婚协议中将自己名下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能否撤销这是赠与人为换取另一方同意协议离婚而承诺履行的义务。该义务的特殊之处在于,赠与人的给付房屋义务不是向离婚协议相对方履行,而是按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夫妻房产登记为1%和99%,离婚时如何分
    日期:2022-08-16 点击:134次

    夫妻房产登记为1%和99%,离婚时如何分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在物权权属已经登记且未被依法撤销的情况下,物权归属应以权属证书上载明的内容为准。不动产登记更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是物权公示的重要方面,产权登记作为行政确认,具有稳定法律关系、减少争议纠纷、保障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出于对物权公示权威性的考虑,也应当承认登记的效力。

  • 借款人将借款用于其作为股东的公司的,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日期:2022-08-12 点击:141次

    借款人将借款用于其作为股东的公司的,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借款人将借款用于其作为股东的公司,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使用该借款,毕竟亦不同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该债务本身不能直接为夫妻双方带来共享的利益,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故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要求借款人的配偶承担还款责任。

  •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后,配偶向债权人偿还部分借款的,不应认定为对该债务的追认
    日期:2022-08-01 点击:122次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后,配偶向债权人偿还部分借款的,不应认定为对该债务的追认虽然配偶曾向债权人转款,但仅通过该一笔转款行为,即认定配偶有对该债务追认的意思表示,依据不足。债权人仍负有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明责任。

  • 法院判决返还彩礼的3个条件
    日期:2022-07-23 点击:99次

    法院判决返还彩礼的3个条件彩礼,有的地方也称为聘礼、纳彩等,给付的彩礼,多为金钱,也有一些贵重物品。由于各地方情况不同、当事人条件的差异等因素,彩礼的数额及价值也不尽相同。但普遍看来,相对于当地人们的生活水平而言,给付的数额往往很大。有的当事人为了能满足这一要求,不得不全家举债,负担较重。

  • 婚前股权婚后企业上市,增值及分红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22-07-18 点击:139次

    婚前股权婚后企业上市,增值及分红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承办法官指出,公司股权的增值也主要取决于市场因素,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对方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对公司上市进程起着积极推动,并付出其在婚姻存续期间主要时间和精力,那么主张将公司股份婚后增值部分及公司分红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

  • 在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应由投资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日期:2022-07-07 点击:114次

    在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应由投资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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