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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22-04-26 点击:123次

    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要计算出两个人婚姻关系中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如果住房公积金因某些原因无法提取,可以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差额来给对方补偿。

  • 律师教你关于离婚案件中有贷款及增值房产的分割方法
    日期:2022-04-24 点击:119次

    律师教你关于离婚案件中有贷款及增值房产的分割方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规定。

  •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求返还彩礼的处理
    日期:2022-04-24 点击:129次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求返还彩礼的处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时间长、生有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一起“名不副实”的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审查及认定
    日期:2022-04-21 点击:107次

    一起“名不副实”的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审查及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主张离婚后对方向其出具借条,要求对方应按照借条相关内容履行相应义务。出具借条一方主张自己系受胁迫签订借条,借款未实际发生。

  • 什么条件下可以要回彩礼
    日期:2022-04-05 点击:170次

    什么条件下可以要回彩礼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情形有三种:(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建议:对于情形一的适用可以看出彩礼的给付是出于缔结婚姻的目的,双方在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即结婚目的未能实现的情形下,原则上应当返还彩礼。情形二、情形三的适用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若双方并未离婚,彩礼作为双方共同财产,不得请求返还。

  • 离婚财产分割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可对施暴方少分财产
    日期:2022-04-05 点击:150次

    离婚财产分割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可对施暴方少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首次规定了离婚分割财产中“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对于家暴施暴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法院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酌定对施暴方予以少分财产,以此惩戒施暴者。

  • 债务人协议离婚分割财产,债权人以实现其债权金额为限要求撤销财产分割条款,法院会支持吗
    日期:2022-03-31 点击:313次

    债务人协议离婚分割财产,债权人以实现其债权金额为限要求撤销财产分割条款,法院会支持吗实践中,债务人通常会通过各种途径转移、藏匿财产,将债务人原本所有的财产分配给配偶、子女等利益相关人,使得债权人陷入债权无法得到实现的困境。夫妻双方可以协议方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但在一方对外负有债务的情形下,负债一方自愿放弃分割共同财产,应以不影响其个人偿债能力为前提。若债务人在债务存续期间,通过离婚协议的约定主动放弃其财产份额,造成自身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财产减少,这种情况下,若债权人满足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债务人对这部分财产的处分。

  • 为结婚购房,婚未结成,房子怎么办
    日期:2022-03-31 点击:112次

    为结婚购房,婚未结成,房子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以结婚为目的之赠与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附条件的赠与,但可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最终双方没能结婚,赠与所附的条件自然没有成就。因此赠与人在赠与所附条件未能成就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这也符合民事活动中的公平原则及我国社会传统和公序良俗。

  • 为了投资,男友将名下房产“卖”给女友,分手后房子归谁
    日期:2022-03-31 点击:161次

    为了投资,男友将名下房产“卖”给女友,分手后房子归谁房屋买卖属于重大交易,交易双方理应抱持审慎态度。购房前实地看房,认真谨慎签订合同条款,密切关注付款、交房等重要交易事项,均是房屋买卖中的正常交易习惯。而本案中,“买方”的种种细节均与正常交易习惯相悖。因此,法院认定双方并无真实买卖房屋的意思表示,双方的《房产买卖协议》属于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属无效。

  • 关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求返还彩礼的处理
    日期:2022-03-22 点击:139次

    关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求返还彩礼的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因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在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财产受损的一方请求对方追还财物而产生的纠纷。彩礼是指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一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另一方的礼金及贵重财物。给付彩礼是我国的民间婚俗,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给付,从法律性质上是一种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百姓操劳多年,倾其所有给付彩礼,是迫于地方习惯做法,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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