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事实婚姻栏目:事实婚姻,同居关系,婚姻效力,我国事实婚姻现状与对策,新婚姻法还有无事实婚姻的存在,冒名登记结婚15年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及其处理等。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事实婚姻能否成为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对于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而形成事实婚姻的,之所以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不能允许行为人以事实婚姻去肆意破坏依法登记的合法婚姻。法律不保护事实婚姻,但必须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非法侵犯。民事案件中对事实婚姻不再承认,是因为事实婚姻双方应当知道结婚应依法登记而故意不予登记,由此引起的不利于己的后果,当事人双方应当分别承担。
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事实婚姻违反了婚姻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关于我国“事实婚姻”法律制度的思考事实婚姻一般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作为一个与法律婚姻相对应的概念,事实婚姻是世界各国婚姻立法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问题。如何根据我国的国情将事实婚姻纳入到法律的范畴进行调整,这是长期困扰我国婚姻立法的一个难题。
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并为周围群众所承认的一种婚姻形式,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解释:“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规定。婚姻法意义上的同居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可以分为合法的同居和非法的同居两种。合法同居即婚姻,是指符合婚姻法上关于结婚的实质和形式要件的同居,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非法同居从内涵上讲,应是不具备婚姻法上关于结婚的各种要件的规定而发生的男女同居,是一种事实民事行为,不为法律所支持;从外延上讲,非法同居应是除合法同居以外的其他各种同居行为。我们在审判实践中所说的事实婚姻,从实质上讲是非法同居的一种表现形式。本案的原、被告之间显然不存在合法的婚姻,但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否构成非法同居关系,还要看其是否构成同居关系
关于男女结婚后组成家庭的规定通常,结婚登记后,举办了婚礼,男女双方就开始了共同生活。根据双方的约定,男女可以到自己的住所,建立小家庭;或者一方到另一方家庭中去,成为其家庭成员。即女方可以到男方家去,男方也可以到女方家去落户。
婚姻家庭关系之事实婚姻问题事实婚姻的效力,历来是法学界争论的重要问题。有的认为,承认事实婚,必然破坏婚姻登记制度,因此,凡不登记结婚的,应一律明确规定为无效婚姻。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一方或者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婚姻家庭律师网事实婚姻法律问题评析 当事人双方只要符合这一条件即是事实婚姻,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这些条件是:从主体上看,当事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没有配偶的男女;从目的上看,男女双方同居是为了终生共同生活,这是它与通奸、姘居或其他不正当两性关系的根本区别;从内容上看,男女双方对外时均以夫妻名义并公开同居生活;从程序上看,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这是它与合法婚姻的根本区别。
举办了“结婚庆典”并一起生活,是不是“事实婚姻”? 结婚的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即使小马和小赵举办了婚礼,生了孩子,后来也许已经到了法定的婚龄,可是,如果双方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就不受法律保护。在他们到了法定年龄后,可以补办登记手续。在1994年2月新的婚姻登记办法出台前,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在一起生活的,可以认为是事实婚姻关系;在该《办法》出台后,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在一起生活的,不认为是事实婚姻关系。因此,小马和小赵属于同居关系,应该及时补办婚姻登记手续。
婚姻家庭律师网事实婚姻有无法律效力 在农村只按传统仪式举办婚姻而不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其实是一种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并且符合我国结婚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小明和小红虽然按习俗办了婚事,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律对这种事实婚姻的保护是有限的。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