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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 >> 民间借贷

法官解析民间借贷的合同效力

日期:2016-04-29 来源:北京律师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128次 [字体: ] 背景色:        

法官解析民间借贷的合同效力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之外的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何确定?

目前,我们国家的实践性合同: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绝大多数的赠与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随着国家的发展,诺成性合同范围越来越大,实践性合同将越来越少,原因在于法律认为所有的人都是理性人,一经承诺就要对自己的承诺承担责任。
《规定》明文规定,除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外,一律认定为诺成性合同。例如,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民间借贷为诺成性合同,达成民间借贷合意,出借人反悔,是违约责任而不是缔约过失责任,诺成性合同在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候就成立了,出借人同意的意思表示达到借款人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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