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吸收相关司法解释与司法政策的规定,将预约合同、悬赏广告、情势变更、债务加入等予以法典化,并对合同解除、多数人之债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从而为诸多疑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近期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中涉及了几个问题,关系到对《民法典》有关规定的理解和适用。
识别强制性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应当根据该强制性规定的规范目的加以判断。《民商审判会议纪要》第30条明确,要在考量强制性规定所保护的法益类型、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及交易安全保护等因素的基础上认定其性质,并在裁判文书中充分说明理由。一般来说,涉及禁止买卖的交易标的、场外配资等违反特许经营、违反《招标投标法》等竞争性缔约方式损害公平竞争等情形,应当认定为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借款利息争议一直是当事人诉求的热点和司法实务难点。本文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民间借贷实践,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及利息争议的若干裁判要点作了提示性的简要论述,以便为相关案件的处理提供基本思路。
诉讼就是百姓日常说的“打官司”,这里是指因发生民事纠纷如何“打官司”。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为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起诉状及证据。2.到法院立案缴费。3.等待对方答辩,举证。
驳回诉讼请求处理?受民事诉讼既判力的影响,驳回诉讼请求,意味着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再重新提起诉讼。这对程序适格当事人是一种权益上的侵害,所以“冒名诉讼”不应该产生任何实体处理结果,不能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我国既是酒文化的发源地,又是善饮的民族,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更为注重以酒沟通交流,畅叙饮谈。尤其现在年关将至,亲朋好友聚会频繁,请客吃饭时喝点酒更是常态。但近两年因饮酒产生的赔偿案件屡见报端引起社会关注与热议。共同饮酒人究竟有何种法律义务又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本文从共同饮酒过程中共饮人之间有哪些义务以及因共同饮酒导致伤亡后该如何确定共饮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和探讨。
在受害人自身对其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当事人对危险的发生,即在客观上产生危及公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隐患时,虽然其在事发河段实施设立警示标志的先行行为,但其采取的安全措施不足以消除该安全隐患,可视其未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注意义务,违反先行行为,因其在事故发生中具有较小过错,故其应当适当承担侵权责任。
耿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的身体状况及行为后果具备完全的认知能力,其在两被告家中做客的过程中,在未受到外力打击,亦未受到对方极力劝酒的情况下,突发身亡,其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70%)。被告杨某、王某在认识到耿某身体出现异常的情况下,未能及时拨打120救助电话,而是寻找耿某的哥哥连某,以至于延误了最佳救治时机。
结婚是人生大事,同他人缔结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意味着一个人社会身份的转变。同样,离婚也是人生大事,离婚后,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将因为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受到影响。为避免“头脑发热式”离婚,我国民法典将离婚冷静期计入离婚登记程序。
各类案件的审理期限情况说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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