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2023年离婚协议书(范本)为避免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男女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离婚。双方承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过完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订外卖吃出异物能否向网络平台索赔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本案中,该外卖平台在涉案商家入驻平台前,已对该商家的经营资质等尽到了合理必要的审查义务,且其可以披露涉案食品销售者的真实身份,故李先生要求该外卖平台退还餐费,支付十倍赔偿,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判决驳回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涉家事纠纷民法典适用的时间效力在家事案件中,既涉及身份关系也涉及财产关系,既涉及法律事实发生的某个时点问题,也涉及法律事实发生的持续性问题,对准确适用《时间效力规定》又增添了很多难度。故笔者结合《时间效力规定》的具体内容,对如何理解《时间效力规定》以及在家事常见案件中如何贯彻适用《时间效力规定》进行初步的探讨,以起到抛砖引玉之效。
个人信息侵权损害认定规则探析侵权人在履行公务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故意泄露给他人,酌情加倍计算权利人损失。民法典将过错作为衡量损害的要素之一,体现了侵权法的惩罚性作用。作为履行公务或提供服务而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侵权人,由于其对个人信息的处理系合法行为,权利人在同意其获得时往往放松警惕,因此法律上对这类侵权人苛以更高的注意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条特别规定了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
新修订的《民法典》第六编《继承》在《民法通则》的原有基础上新增加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更是增加了“打印遗嘱”这种新的遗嘱形式。但是对于独生子女的遗产继承保护问题上,我国《民法典》在法定继承上并没有规定独生子女可以排他性的继承父母的遗产,也就是说独生子女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继承父母遗产的,而且独生子女不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有遗嘱的,应当按照父母遗嘱执行,父母没有遗嘱,除了子女之外,死者的配偶还有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能分割遗产。”因此,对于独生子女继承的法律问题还是需要予以应由的关注和相应的普法宣传以保障独生子女的合法继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2011年2月18日第一次修正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作如下修改。
在录音取得过程中必须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的,切不可采取窃听的方式,窥探他人的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由此取得的录音资料会因为手段违法而被排除。对方的言论必须是当时真实意思的表达,没有受到任何的胁迫与威胁。录音资料的内容需要具备真实性、连贯性,不可进行剪辑,需要原始状态呈现,谈话内容音质需要清晰,且对于待证实案件部分有准确、完整的描述。
关于抚养、监护、探望的司法观点司法实践中,男女双方有的会因为生育问题签订协议,但生育权属于人身权,因此,限制生育权的协议,应归于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因父母是否离异而免除,不能因为父母的过错而免除对其子女的应尽义务,这主要是基于对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的保护而设的规定。女方执意生育不能免除男方作为父亲的任何义务。男方在此种情况下,仍要承担抚养义务。
末位淘汰制度的合法性反思与出路从法律条文解释、雇主合理期望空间、主观因素三个角度解读不能胜任具体之内涵,厘清末位淘汰与不能胜任的关系,确定在末位淘汰制度下,雇主适用《劳动法》第26条第二项的情形。企业将末位淘汰写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对其进行合法性分析。末位淘汰制度应该适用“三分结构”——分行业、分层次、分方式的形式,以缓解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解决目前该制度存在的问题。
![]() |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