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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常识专栏简介

执行常识

  • 违反无益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行为是否必然无效
    日期:2022-12-29 点击:177次

    违反无益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行为是否必然无效该案申请执行人吴某申请执行的债权系顺位在后的优先债权,在该债权执行过程中,吴某申请对本案讼争房屋进行司法拍卖,但第三次确定拍卖保留价450880元后,其保留价尚不足以清偿顺位在先的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权550000元,在未通知申请执行人吴某依法行使选择权,涉案房屋继续进行拍卖,最终以保留价450880元成交。该行为损害了顺位在先的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受偿权,也导致了申请执行人吴某的债权无法实现,已构成无益执行,应当予以撤销。

  • 一女子不如实申报财产 法院开出5000元执行“罚单”
    日期:2022-12-28 点击:123次

    一女子不如实申报财产 法院开出5000元执行“罚单”被拘传到院后,周某一再表示生意周转困难,还不上车贷了。但“眼尖”的执行干警发现她随身携带的挎包、钱包等均为LV名牌。在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下,周女士渐渐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态度也有了明显的改变,最终同意对扣押的宝马汽车进行议价拍卖。同时,其对于自己拒不到院谈话申报财产且拒不交付宝马车行为的事实后悔不已。

  •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四个特殊问题
    日期:2022-12-08 点击:104次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四个特殊问题关于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变更追加规定》”),对于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情形下追加股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各地高院也陆续发布了一些执行疑难问题解答、执行指引等文件予以指导,本文结合《变更追加规定》及山东、江西等地的规范性文件,仅对于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易产生混淆的几个问题予以梳理。

  • 小产权房、无证房、预售商品房统统能执行
    日期:2022-11-29 点击:100次

    小产权房、无证房、预售商品房统统能执行拍卖前租赁期限已届满,租赁合同对于房屋归属及补偿有约定的,尊重租赁合同的约定。如约定房屋收归集体组织但给予承租人(被执行人)补偿的,执行补偿款。没有约定收归集体组织的,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租赁土地,集体组织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执行法院可以对房屋进行处置。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由执行法院与集体组织协商确定。不能协商确定的,执行法院可以参照市价标准确定。

  • 法院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再要求出示执行公务证
    日期:2022-11-29 点击:702次

    法院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再要求出示执行公务证异地执行法院委托当地法院代为办理的,委托法院应当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委托执行函》《送达回证》(或《回执》)及执行人员工作证件扫描件,以上法律文书应加盖委托法院电子签章,或是将盖章后的法律文书转换成彩色扫描件;受托法院应当携带以上材料的彩色打印件和受托法院执行人员工作证;银行应当协助办理。

  • 变更法定代表人逃债,没用!前法定代表人仍然受到限制!
    日期:2022-11-07 点击:150次

    被执行单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院可以被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的身份对原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 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对抗债权人,能否阻却法院执行?
    日期:2022-11-04 点击:107次

    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对抗债权人,能否阻却法院执行?

  • 法院启用电子封条 “老赖”震惊到怀疑人生
    日期:2022-11-04 点击:141次

    法院启用电子封条 “老赖”震惊到怀疑人生

  • 执行标的多轮查封情况下案外人的救济路径探析
    日期:2022-11-02 点击:89次

    执行标的多轮查封情况下案外人的救济路径探析实践中,有的执行标的,尤其是不动产、股权等处置周期较长的财产,会被轮候查封多次甚至十几次。这些财产虽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有时被执行人并非真正的权利人,或者与其他债权人相比,该案的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并不够“优先”。为此,法律规定了执行程序中案外人的救济权利。

  • 网上立案申请的效力如何
    日期:2022-10-29 点击:265次

    网上立案申请的效力如何柳某某在法定期限的最后一天即2018年11月13日通过网上立案系统提交的起诉状等资料申请立案,人民法院在2018年11月19日经审查未通过,要求当事人完善材料和程序后现行提交,柳某某补正材料后于2018年11月22日到一审法院立案窗口现行提交符合相关规定,并不因此改变其提起诉讼的时间。一审以柳某某2018年11月22日提交补正材料的时间视为提起诉讼的时间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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