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常识
依据上述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申请纠正的,应当直接向作出限制消费令的执行法官书面提出纠正申请,执行法官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当事人不服驳回决定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一旦配偶成为被执行人,本人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夫妻一方如已成为被执行人,作为配偶要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主动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义务,避免“家”被执行。配偶如果认为自身财产份额受损,可以通过案外人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程序寻求救济。
人民法院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人执行的款项,是否还属于债务人财产。
单位失信,不得将法人、主要负责人、实控人纳入失信名单最高法《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戳中了司法解释以及执行过程中的不少痛点,而最被热议的要数“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这条。
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什么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网络司法拍卖中拍卖公告发布途径的认定采纳第二种观点。《网拍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法定途径”发布,主要考虑股权等特殊财产的拍卖,对此类财产拍卖前,人民法院除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外,还应通过报纸等“法定途径”发布。如拍卖标的并非股权等特殊财产,则人民法院除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外,无须同时另行通过报纸等“法定途径”发布。
当事人以执行和解协议产生新的合同权利义务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将执行和解协议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执行实践中常见的风险提示义务人拒绝履行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其他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时,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应当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提出,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执行费缓减免的条件和程序申请执行人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执行费用的,应当在申请执行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执行费用的,应当在人民法院通知其交纳执行费用的期限内提交上述材料。
申请执行当事人基本权利与义务申请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人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预缴申请执行费用。
![]() |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