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案例
房屋租赁起纠纷,法官释法说理顺利调解承办法官开庭了解到,原被告对于退房时间这一问题争议较大。被告称2023年1月已告知原告提前退租、可去收房一事,且已将房屋腾空搬离;原告认为被告一直没有当面与自己交接,钥匙也没退还,房租也没付清,自己是2023年3月实际收房的,故双方争执不下。法官听后对争议焦点及基本答案做到心中有数,认为本案调解解决的可能性较大,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开始了一系列调解工作。
静海法院搭建法官工作室 创新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新路径协商调解、出具文书等多个环节。保险公司在接到文书后立即将赔偿款打入董某某账户,避免了因当事人死亡等待继承人参与诉讼的复杂程序,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自2017年7月法官工作室成立至今,工作室共办理交通事故诉前鉴定2232件;诉前调解案件743件,审查交通事故案件立案材料4000件,进行诉前保全375件,每年解答诉前咨询千余次,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铁路法院非诉解纷解民忧 巨额行政赔偿争议实质化解面对案情复杂、涉及巨额赔偿且信访风险较大的行政赔偿争议,法院充分利用多元解纷框架,提前介入,组织调解,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作用,在释法析理的基础上,争取双方达成和解,促进争议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刘某与某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医调委调解员在电话中耐心安抚刘某,待其情绪缓和后,告知其需要准备的资料、调解流程。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刘某自身情况,调解员决定采用电话沟通的方式向刘某做初期调查,确定事实经过。
调解书确定当事人违反调解协议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基于该违约责任而导致的给付义务能否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认定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调解书中确定当事人违反调解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基于该违约责任而导致的给付义务,取决于未来发生的事实,即当事人双方在履行生效调解书过程中是否违约以及违约程度等,属于与案件审结后新发生事实相结合而形成的新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并非简单的事实判断,在执行程序中直接加以认定,缺乏程序的正当性和必要的程序保障。为能够更加有效地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允许当事人通过另行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民事调解书未约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时债权人是否还有权主张?虽然民事调解书并未约定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债权人仍依法有权要求债务人向其支付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起算的加倍部分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但在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该加倍部分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应当停止计算。
调解书能否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调解书能否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一种观点认为,工程款优先权不能以调解书形式确认,因其存在恶意串通的可能,容易损害第三人利益。另一种观点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并未作出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调解书形式对工程款优先权进行确认。
抖音“陪跑师”在职期间私自接单致公司损失 南阳宛城法院调解评述止纷争调解过程中,针对该案中涉及的“劳动者利用在用人单位掌握的商业秘密和所学技能,私接与单位相同业务从中谋利,使用人单位丢失潜在客户”的法律适用问题,法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释眀劳动法律法规对此问题的立法设置、制定原则、适用范围及处罚力度,再结合本案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大小进行评述。
婆婆儿媳争遗产,法院调解化纠纷运用调解方式结案不仅可以让案件了结,更利于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矛盾与积怨。本案中,法官循序渐进地对双方进行疏导劝解,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并结合财产的性质划分出遗产,让双方了解自己应得的继承份额,同时从亲情入手,进一步了解当事人的心理预期,让双方矛盾纠纷得以顺利解决。本案综合运用治愈式家事审判理念,从“法、理、情”出发,契合了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与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已生效调解书的案外人在另案审理过程中以恶意串通为由对调解书内容提出异议的司法应对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