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提出离婚的次数不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
分期给付抚养费没有约定具体时间的如何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主张给付抚养费权利,应当从每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分别起算诉讼时效起点,原告仅对其起诉前两年的医疗保险金和教育基金享有胜诉权,对在两年之前即2009年至2012年期间的部分已超过诉讼时效,对该部分请求应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对外举债时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探究我国部分省、直辖市对于民间借贷中夫妻共同债务出台了相关意见,司法审判工作中也处理了许多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从这些意见及司法审判实践来看,法院在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上,多要求以夫妻共同生活为目的。但由于规则设计上的模糊,使得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依旧非常普遍。
离婚案件中的调解及策略技巧不同的当事人有不同的素质;不同的案情也致使当事人有不同的心理状态。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一方或双方可能都会心存忿恨和不满,从而不是在理性的而是在情感的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男方因有婚外情的原因导致离婚,现提出离婚,女方心存忿恨,提出自己的离婚条件与男方相差甚远。这种情况下,由于当事人一方情绪激动,很难用理性思考问题,因此,调解难以成功。此外,当事人不同的教育程度、人生观念、家庭背景等存在差异,调解的难度也会不同。
浅析农村离婚案件的特点《婚姻法》在农村的宣传推广客观上也推动了农村离婚率的上升。当前农村依然存在包办婚姻的现象,许多当事人空有一纸婚约而没有感情,只是因为年少无知或是父母之命草率结合,这部分当事人通过学习《婚姻法》,婚姻维权意识空前高涨,希望以此改变自己不幸福的婚姻状态。
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的结婚证,离婚时谁是适格主体
发现子女非亲生可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在一审期间,王生并不知晓王万兵不是自己亲生的,所以才没有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王生在二审中提出,按照法律规定首先应由法院主持调解,在法院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王生还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这也就意味着王生享有要求赵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权,王生只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请求并且提供足够的证据,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可得到法律的支持。
偶有性行为是否构成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期间计算的中断
离婚后继子女能否向继父要求抚养费,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是基于生父母的再婚而形成的,其实际上是一种姻亲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继期间,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大多是基于对继子女生父母的感情而自愿与生父母一起承担抚养义务,其对继子女并不存在法定抚养义务。
婚前存款婚后出借所得利息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间借贷的利息应属于经营性收益,不属于孳息,该70余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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