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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给了彩礼后没结婚,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日期:2022-06-23 点击:96次

    给了彩礼后没结婚,彩礼还能要回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沿用了上述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给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应当予以支持。

  • 25个婚恋财产纠纷处理法律要点
    日期:2022-06-22 点击:85次

    25个婚恋财产纠纷处理法律要点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与财物,如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非经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如该财物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 男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
    日期:2022-06-21 点击:172次

    男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

  • 工龄政策福利算遗产吗
    日期:2022-06-21 点击:213次

    工龄政策福利算遗产吗工龄优惠,属于财产性权益,在房改房买卖过程中发挥了可具体量化的经济价值。在现代社会,随着市场交易、社会管理、信息科技等日新月异的发展,财产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的深化和扩展,财产已经发展到了非常复杂和精细化的程度。只要具有人们认可的经济价值,并且能被具体量化就应该视为财产或财产权益。政策性优惠福利相当于是对职工的一种工资差额的补偿,只是表现形式不同于一般的财产,但仍属于是财产性权益。职工生前没有实际取得并不能就此否定他对这种财产性权益的拥有资格。根据现行房改政策,房改售房并不会因为一方死亡而受影响,在职工去世后,这种财产性权益常常会通过配偶的购买行为转化为房屋形态,将工龄优惠折扣通过房价表现出来。

  • 夫妻“忠诚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日期:2022-06-20 点击:99次

    夫妻“忠诚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经常会出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的情形,如夫妻双方约定:“双方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感和责任感。若一方在婚姻期间由于道德品质的问题,出现了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婚外情),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在忠诚协议签署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能否以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要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另一方支付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对于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明确意见。

  • 放弃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日期:2022-06-20 点击:175次

    放弃继承必须要公证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放弃。如果是在遗产继承的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放弃继承,不是必须进行公证,只要能够确定是放弃继承的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放弃继承的人只是自己写了一个放弃继承的声明交给了其他的继承人,不再出面了,这种情况,法院和与遗产有关的部门很难确定该放弃继承声明的真实性,很难为其他继承人进一步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

  • 因股权受让形成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日期:2022-06-18 点击:82次

    因股权受让形成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进行股权转让,另一方不知晓且未基于股权转让而受益,受让的股权亦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股权受让而产生的债务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 民法典施行后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法律适用及认定标准
    日期:2022-06-16 点击:155次

    民法典施行后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法律适用及认定标准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在婚姻关系解除时一方因对家事劳动付出较多而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的法律制度。主要功能在于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础上,对家庭义务承担较多的一方的权利给予救济和平衡。在民法典施行后,如何在审判中准确把握离婚经济补偿的相关认定标准,是值得研究探讨的重点问题。

  • 婚恋财产纠纷案件裁判规则汇编
    日期:2022-06-15 点击:142次

    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与财物,如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非经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如该财物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 夫妻一方持有员工激励股权,离婚时如何分
    日期:2022-06-15 点击:151次

    夫妻一方持有员工激励股权,离婚时如何分本案争议焦点是被告赵某名下持有YY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823%的股权的分割条件是否成就。原告主张三年限售期已过,认为分割条件成就,并提出价值评估申请。虽YY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股份已解除限售,但仍处于锁定期,条件并未发生变化。另该股权为激励股权,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受制于配授企业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存废及配授企业的决议,作为被告并无单独处理该股权的权力,且原告也没有提供证据证实企业愿意吸收原告为股东或投资人,故本院对原告主张分割条件成就主张难以采纳。因此,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难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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