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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离婚时,已被一方挥霍的共同财产会如何处理
    日期:2022-06-15 点击:119次

    离婚时,已被一方挥霍的共同财产会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探望权到底该如何行使
    日期:2022-06-13 点击:86次

    探望权到底该如何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是我国探望权制度的核心内容。探望权基于血缘关系产生,往往要更多地考虑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关系,不宜作过多干预,因此我国探望权制度只有相对原则性的规定。因法律对探望权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没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当事人在协商探望权时往往对权利界限、范围等出现不同理解,比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否可以和子女短暂居住,一方携带子女外出时另一方是否可以在场等,因理解不同,易激发矛盾。

  • 夫妻起诉离婚,均不愿抚养子女,法院会怎么判
    日期:2022-06-13 点击:121次

    夫妻起诉离婚,均不愿抚养子女,法院会怎么判父母拒绝或怠于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出生事实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义务必须履行。

  • 离婚诉讼中遇到人户分离或当事人定居国外的,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日期:2022-06-08 点击:128次

    离婚诉讼中遇到人户分离或当事人定居国外的,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当被告存在“人户分离”情况时,则要判断被告是否有经常居住地。《民诉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立案时应当提交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的证据。当事人主张以公民经常居住地为管辖连接点的,需提供其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在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材料。如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物业公司或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不动产登记证书等。

  • 离婚房屋赠与儿子但男方拒不搬离,女方让物业断水断电是否合适
    日期:2022-06-06 点击:164次

    离婚房屋赠与儿子但男方拒不搬离,女方让物业断水断电是否合适离婚房屋赠与儿子并约定男方有管理权。后通过诉讼,房屋过户至儿子名下。女方要求男方搬出该房,男方认为有权管理就是有居住的权利不同意搬出。女方代表儿子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断水断电。男方起诉,要求女方协助恢复房屋供水、供电。

  • 夫妻婚内房产赠予的约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随时撤销
    日期:2022-06-02 点击:143次

    夫妻婚内房产赠予的约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随时撤销本案的难点在于夫妻间房产赠予协议的认定及法律适用问题,总体来说,夫妻房产赠与协议的约定应属于夫妻财产约定的一种,房产赠予协议和夫妻财产约定属于特殊和一般的法律关系,赠予协议一般是“单务、无偿”不对等的特性。尤其是面对房产赠予的情况,更要注意,物权变更登记本身也是意思表示的方式之一,在夫妻一方做出赠予房产的意思表示后,赠予合同尚未履行之前,即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前,出现了与前面意思表示内容相冲突的其他物权变更登记行为,则应视为对该所有权变动的物权登记行为对原协议内容的变更。

  • 夫妻一方持有员工激励股权,离婚时怎么分
    日期:2022-06-02 点击:86次

    夫妻一方持有员工激励股权,离婚时怎么分虽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股份已解除限售,但仍处于锁定期,条件并未发生变化。另该股权为激励股权,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受制于配授企业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存废及配授企业的决议,作为被告并无单独处理该股权的权力,且原告也没有提供证据证实企业愿意吸收原告为股东或投资人,故本院对原告主张分割条件成就主张难以采纳。

  • 继父病重,亲生儿子可阻止继子探视吗
    日期:2022-06-01 点击:122次

    继父病重,亲生儿子可阻止继子探视吗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 恋爱时将房屋一半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分手后想要回怎么办
    日期:2022-06-01 点击:124次

    恋爱时将房屋一半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分手后想要回怎么办男女在恋爱期间给付财产的目的不尽相同,不能将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全部认定为彩礼,一概都要返还。对于是否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财物,应由主张方承担举证责任。彩礼一般是一方向对方赠送的订婚礼物或金钱,目的是促成婚姻关系的成立。而彩礼给付的前提是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若二人达成婚姻关系,彩礼就归受赠人所有,从本质上看,彩礼的给付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的赠与行为。

  • 恋爱时将房屋一半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分手后想要回怎么办
    日期:2022-06-01 点击:81次

    恋爱时将房屋一半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分手后想要回怎么办男女在恋爱期间给付财产的目的不尽相同,不能将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全部认定为彩礼,一概都要返还。对于是否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财物,应由主张方承担举证责任。彩礼一般是一方向对方赠送的订婚礼物或金钱,目的是促成婚姻关系的成立。而彩礼给付的前提是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若二人达成婚姻关系,彩礼就归受赠人所有,从本质上看,彩礼的给付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的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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