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
不可购买的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房屋买卖纠纷《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应符合下列情形,受让人才能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未过户的房屋买卖有效么根据我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如何确定“一房多卖”房屋所有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说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只有所售房屋经过登记,房屋所有权才发生改变。所以,数个买受人中,谁办理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法律就认定谁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恶意转让房产引发房产纠纷《上海关于动迁安置房提前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房屋的产权证虽然为新办,但也可以上市交易了。于是陆某要求弟弟一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没想到,弟弟非但置之不理,还与妻子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家中所有的三套安置房屋均归妻子和孩子所有,债务由弟弟承担。
房产纠纷中房屋广告的效力有些发展商会将在广告中的某些许诺和购房者的条款的形式写到正式的“购房合同”中,此后再谈这个问题就已经不是在说广告,而是谈合同条款了,其法律效力是明确、有效的。
如何处理”一房二卖”在该一房二卖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
女儿去世女婿不可擅自卖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翁美玲的丈夫唐宗业不能自行处置其他继承人的房屋份额,需要征求所有继承人的同意才可以进行处理。
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期待利益损失的认定因李某乙恶意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李某甲请求解除合同,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李某甲的损失。理由是:守约方在交易活动中,实际支付的资金是明确的,一旦买卖合同解除,合同恢复到最初状态,守约方在交易活动中的资金被违约方占用,给守约方造成最直接的损失即是资金占用损失,按照通行作法,资金占用损失通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
房屋买受人未及时过户请求排除抵押权执行的异议认定张某所提异议基本成立。因为该房屋王某在抵押权登记之前就已经出售给张某,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且张某已经支付全部款项并实际入住,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原因是王某下落不明,非张某意志能力范围,张某并无过错。银行虽为善意,但王某故意隐瞒后手抵押房屋已经在先出售的事实,有违诚信,其与银行设定抵押行为属无权处分,故银行不享有对该房屋的抵押权,所以张某的权益应当优先保护,银行可另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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