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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旅游者如何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旅游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作为合同的当事人你可以提出解除旅游合同,并要求旅行社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但是,不能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保险合同条款存在争议时,法院会如何认定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之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在保险条款存在歧义的情况下,对该条款应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
分期付款买卖中合同的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的费用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建设单位与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是否具有约束力建设单位与某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不交物业费就不能装修吗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精神,以及各地相关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自房屋交付使用、购房者(业主)领取钥匙次月起计收。显然,业主购买了房屋之后,应当交纳相应的物业费用。
保险合同上投保人签字为代签但已按时交纳保险费,合同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旅行社委托接待未经游客同意并不免除安全保障义务作为从事旅游业的专业性公司,组团社理应对游客的人身安全采取充分的安全保障措施,而不仅限于向游客进行安全告知,但组团社并未举示证据证明其除进行安全告知外采取了其他安全保障措施,故应对损害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物业服务态度差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依法受法律保护的。业主委员会与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就有按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
商品房“非正式供电”能视为延期交房吗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为实现特定交易目的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双方当事人对具体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时,应依照合同订立的目的及交易规则、交易习惯等寻求双方真实的或应有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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