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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涨价、卖家违约、我该怎么索赔这类案件因为在上海很常见,一般如果合同签得没什么问题,或者你本人是否已经实际入住房屋,法院会根据这些情况判决房屋的所有权。不是对方说违约不卖给你,你就拿不到房子的概念,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金的问题,合同法有专门的条文规定,即如果你统计的实际损失明显高于原来合同的约定,可以要求法院对违约金进行调整。这里,所谓“明显高于”一般来说是你的实际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30%,一般可以在起诉时要求法院调整的
发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如何维权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为原告办理用电开户,一户一表,并承担小区供电设施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你们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选出诉讼代表人,向法院提出诉讼。《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合同要全面履行的原则,也就是说,开发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仅要履行交付房屋等义务,而且要按合同约定,业主缴纳水电开户费,开发商就要履行到电力部门办理开户手续,消除用电隐患的义务将原50mm2铝芯电缆更换成95mm2铜芯电缆,对原存在隐患的电路进行改造。
常见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七种情形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房产证写的是儿子名字,卖房合同是否有效首先,该买卖房屋合同双方主体是合法的,(你们双方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各自的义务,这些行为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的法定监护人,对其名下的财产有监管处分的权利:7万购来,15万买出;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房产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合同若有违约条款,以此违约条款办理或主张。
买了二手房却没有过户,可以转让吗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你和对方的购房合同虽然已经生效,但是因为你和卖方之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此房屋的物权尚未发生变更,建议您在房屋过户后再考虑将房屋出售。
如何确定房屋差价损失合同解除后,因恢复原状而发生的损害赔偿;管理维修标的物所生费用;非违约方因返还本身而支出的费用。但是亦有观点认为,合同解除时的损害赔偿应是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履行利益包括在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之内。其认为,在合同解除前,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就应根据法律的规定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这种责任客观存在。无论当事人是否解除合同均无影响
卖家不协助过户、买家可以拒付剩余房款吗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其法律特征为:a、卖方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方;b、买方须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c、买卖合同为诺成性双务合同;根据以上特征我们可知出卖人(卖方)与买受人(买方)一些主要的对等权利义务,即买受人对于出卖人负有交付价款的义务,出卖人对买受人则负有交付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一方的义务是他方的权利,他方的义务亦是一方的权利。
买了房、暂时却没有房产证过户、有什么法律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被抵押的房屋能否拿来出售法律只认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如果张某将房屋抵押给了别人,那么他是拿不出房产证的。如果只是口头上或者借款协议承诺将房产作为借款抵押物,则不影响陈先生购买该房产的手续办理。只要张某的房产没有通过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张某的行为就不构成诈骗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裁判规则汇总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双方未能就商品房预售合同达成一致,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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