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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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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刷卡记录能否作为认定存在借款事实的依据
    日期:2019-05-10 点击:181次

    刷卡记录能否作为认定存在借款事实的依据胡某提供了银行打印的交易流水明细、汽车服务公司提供的销售合同、付款凭证、发票,证明胡某支付购车款的事实,而车辆登记在赵某姓下,也是赵某在使用,可以认定购车款系胡某为赵某垫付,双方存在借款的事实。

  • 留置物被盗,留置权还存在吗
    日期:2019-01-04 点击:1903次

    留置物被盗,留置权还存在吗留置物被盗,在不可能追回的情况下,留置权丧失。我国《物权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也就是说,当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时,留置权即归于消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就转变成为普通债权,没有了优先受偿的权利。

  • 因留置人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的,债务人可找谁索赔
    日期:2019-01-04 点击:489次

    因留置人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的,债务人可找谁索赔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不得使用、出租、处分留置财产。因留置人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情况发生时,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债务人想要取回被留置的财产,应在多久内偿还债务
    日期:2019-01-04 点击:339次

    债务人想要取回被留置的财产,应在多久内偿还债务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留置物的价值可以大于债权的价值吗
    日期:2019-01-04 点击:533次

    留置物的价值可以大于债权的价值吗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由此可见,如果留置财产为可分物,则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权金额。当然,如果是不可分物,留置物的价值就可以大于债权的价值。

  • 债务没到履行期,债权人可以留置债务人的物品吗
    日期:2019-01-04 点击:652次

    债务没到履行期,债权人可以留置债务人的物品吗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由此可见,债务没到履行期,债权人是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物品的,留置权的行使只能针对已到期的债务。

  • 债务未到期,但质押的定期存折已到期,可以先取出来还债吗
    日期:2019-01-04 点击:480次

    债务未到期,但质押的定期存折已到期,可以先取出来还债吗质押的定期存折已到期,可以要求先取款偿还未到期的债权。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 质押物因没有及时被拍卖导致贬值,谁来承担损失
    日期:2019-01-04 点击:261次

    质押物因没有及时被拍卖导致贬值,谁来承担损失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 质押物因没有及时被拍卖导致贬值,谁来承担损失
    日期:2019-01-04 点击:250次

    质押物因没有及时被拍卖导致贬值,谁来承担损失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 质押物因没有及时被拍卖导致贬值,谁来承担损失
    日期:2019-01-04 点击:165次

    质押物因没有及时被拍卖导致贬值,谁来承担损失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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