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电商平台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未尽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除了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要尽到审核义务,其对消费者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原告方购买涉案车载吸尘器时享受“无忧购”服务,“无忧购”系网络平台的承诺,而非销售商的承诺。无忧购中“正品保证”、“全程保障,购物无忧”的承诺在一定程度上是对销售者所销售商品品质及服务的信誉背书,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引导作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销售商销售行为的推广。
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蒋某、郭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集团有限公司高空抛物、坠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李某某等人诉某村委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本案是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改判不文明出行人自行承担损害后果的案件。再审判决旗帜鲜明地表明,司法可以同情弱者,但对于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予鼓励、不予保护,如果“谁闹谁有理”“谁伤谁有理”,则公民共建文明社会的道德责任感将受到打击,长此以往,社会的道德水准将大打折扣。本案再审判决明确对吴某某的不文明出行行为作出了否定性评价,改判吴某某对坠亡后果自行担责,倡导社会公众遵守规则、文明出行、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共建共享与新时代相匹配的社会文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邹某2诉黄某1、黄某2排除妨害纠纷案通过本案裁判,有助于社会公众对坟墓的保护边界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同时本案通过释法说理,倡导社会公众尤其是邻里间,应以和为贵、与人为善、宽容互让,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个人层面所倡导的友善共处的价值准则起到积极引导作用。
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入职的,其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本案中所出现的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入职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并不鲜见,原因亦各种各样,如身份证丢失、犯罪前科等等。对于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入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实践中存有争议。
应邀帮忙造成帮工人伤害,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案事故虽属于意外事故,但被告陈某和杨某在车辆拖行过程中应预见而没有预见到吊装带存在断裂的危险,最终因吊装带挂扣断裂导致刘某死亡,具有过错,依法应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刘某应邀帮忙,是一种助人行为,自身对死亡并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赔偿范围依法应包括因刘某死亡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扶养费、精神抚慰金;处理丧葬事宜人员误工费,应包含在丧葬费内,不应再重复计算。遂判决被告陈某和杨某赔偿刘某亲属1133596.5元。
如果对交通事故逃逸犯罪行为仍然支持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则无异于鼓励违法行为的发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
驾驶员在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是否属于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免责条款约定的肇事逃逸
驾驶员刘某顺在事故发生后驾车离开现场应当认定为肇事逃逸刘某顺于本院再审庭审中自认下车查看时发现其车辆左后侧一二百米处有人围在路边,但不确定是否是其造成了交通事故,其驾车离开3小时后又主动至交警大队询问该路段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故可以认定事发时刘某顺在主观上不能排除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水上乐园内摔倒受伤,责任如何分担?被告经营的水上乐园属于公共娱乐场所,被告作为经营者和实际管理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被告并未举证证实其于涉案事故发生时在涉案事故发生地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故法院认为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原告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明白水上项目的潜在危险,应该更加谨慎保障自身安全,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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