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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谈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北京法官谈案栏目汇编了北京及全国各地法官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判决标准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问题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等。具体包括触电事故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建筑工人损害赔偿等各类损害赔偿法院判决书的解析等。

  • 融资租赁期满后的“保险真空”时段,事故损失谁来承担
    日期:2023-03-07 点击:59次

    融资租赁期满后的“保险真空”时段,事故损失谁来承担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个人对于融资需求的提高,大大促进了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固定资产购置、技术升级改造等过程中,融资租赁可以为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但针对车辆等特定类型的融资租赁物,租期届满至所有权转移之前的脱保风险尤为常见。交强险作为国家法律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是汽车上路的“最低保障”,一旦车辆在“保险真空”时段出现事故并造成损失,融资租赁双方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和实际使用人均需承担一定责任。为避免不利后果的发生,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合同管理,注意重要时间节点的跟踪与把控。

  • 融资租赁期满后的“保险真空”时段,事故损失谁来承担
    日期:2023-03-07 点击:42次

    融资租赁期满后的“保险真空”时段,事故损失谁来承担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个人对于融资需求的提高,大大促进了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固定资产购置、技术升级改造等过程中,融资租赁可以为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但针对车辆等特定类型的融资租赁物,租期届满至所有权转移之前的脱保风险尤为常见。交强险作为国家法律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是汽车上路的“最低保障”,一旦车辆在“保险真空”时段出现事故并造成损失,融资租赁双方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和实际使用人均需承担一定责任。为避免不利后果的发生,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合同管理,注意重要时间节点的跟踪与把控。

  • 融资租赁期满后的“保险真空”时段,事故损失谁来承担
    日期:2023-03-07 点击:54次

    融资租赁期满后的“保险真空”时段,事故损失谁来承担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个人对于融资需求的提高,大大促进了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固定资产购置、技术升级改造等过程中,融资租赁可以为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但针对车辆等特定类型的融资租赁物,租期届满至所有权转移之前的脱保风险尤为常见。交强险作为国家法律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是汽车上路的“最低保障”,一旦车辆在“保险真空”时段出现事故并造成损失,融资租赁双方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和实际使用人均需承担一定责任。为避免不利后果的发生,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合同管理,注意重要时间节点的跟踪与把控。

  • “躺在权利上睡觉”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23-03-07 点击:44次

    “躺在权利上睡觉”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顾某在与周某的租赁合同解除后,应积极行使返还租赁物的请求权,如果周某拒不返还,那么造成的设备占用费、房屋租金损失将由周某承担。现顾某无证据证明其向周某主张过权利,因此对于给纺织厂造成的租金损失,只能由顾某承担

  • 安全统筹不是“险”
    日期:2023-03-07 点击:76次

    安全统筹不是“险”明确机动车商业保险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中赔偿顺序,有利于更快速解决纠纷、更及时救济被侵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侵权人有权向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直接请求给付,但该向商业三者险的承保保险公司直接请求赔偿的权利,是受限制的请求权,并非充分的请求权。其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及造成的损害负有相应责任;二是该赔偿请求权必须先行向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主张,对未获清偿部分,才能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予以直接主张;三是机动车一方必须承保合法正规的商业三者险。

  • 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日期:2023-03-07 点击:56次

    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根据接受劳务方的指挥与安排,为接受劳务方提供劳务,并由接受劳务方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无人继承维权难,指定遗产管理人破僵局
    日期:2023-03-07 点击:70次

    无人继承维权难,指定遗产管理人破僵局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按照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第24条曾对遗嘱执行人、遗产保管的概念加以规定,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遗产纠纷日益复杂。在此背景下,《民法典》在继承编首次设立遗产管理人制度,从选任、职责、责任、报酬等方面予以规定,以期更好保护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 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日期:2023-03-07 点击:54次

    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莫道桑榆晚,人间重晚情。“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容易善意的轻信他人,关爱子女等心理特点,骗取老年人的信任,从而骗取老年人钱财,是老年人的钱袋子受到严重损失。

  • “提前还贷”别跟风,搞懂这几个法律问题再决定
    日期:2023-02-11 点击:50次

    “提前还贷”别跟风,搞懂这几个法律问题再决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与“对赌协议”有关的另行起诉问题
    日期:2023-02-11 点击:103次

    与“对赌协议”有关的另行起诉问题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是对重复起诉的规定。在与目标公司“对赌”时,投资方请求目标公司承担金钱补偿义务未果的,此后还可以另行起诉。虽然投资方的另诉满足诉讼当事人相同、后诉与前诉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相同,投资方另行起诉有构成重复起诉的可能,但是根据该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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