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在职死亡或者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款额可以继承。具体继承办法为:(一)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二)离退休人员死亡的,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三)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